但如果不能化作人形,或者修出神通,如眼前的这头鹿,或者前阵子处理掉的尸魅或者黄皮子一般,
便只能被看做强壮一些的野兽,单纯依靠物理攻击,牙齿尖锐些,爪子锋利些,涉及不到玄学,厉害不到哪里去。
甚至,如果把那只黄皮子与非洲大陆的治安官,平头哥,放在一起斗一斗,还不见得谁输谁赢呢。
妖怪的肉体不值钱,珍贵的,是它们开启神志时诞生的那一缕灵魄,
就像人一样,块头再大,也容易被形容成头脑简单,唯有心智明锐者,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中坚力量。
金4走过去,手心朝着鹿妖额头轻轻一拍,接着向外一拽,一根线状光团就被拉了出来,那光团看起来与骨夫人认自己为主时交出的那一条如出一辙,只是粗壮了许多。
按理骨夫人应该比这鹿妖厉害,但灵魄却比这鹿妖细,只能明当时骨夫人为了认主,只交出了一部分,而此刻,金4应该是把鹿妖的全部灵魄都扯了出来。
果然,随着那根灵魄离体,鹿妖失了灵魄,当即停止了抽搐,两眼一翻,gg了。
死了也好,总好过苟且活着白受罪。
红26心翼翼地双手接过灵魄,心翼翼地一手捏住,另一只手掀起面具一角,将灵魄一口吞了下去,
“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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