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钺王手记》跟《明教谈止》揣进怀里,我赶紧收拾行李,到警察局报了案。
可仔细一打听,才知道那四个贼都是惯犯,平日里最擅长的就是跑,这附近警力有限,想把他们抓住,估计少说也得一两个月。
我哪等得起这么久?
仔细盘算一番,我寻思丢的东西都不是特别必要,大不了到了内蒙再买。
如今最重要的,还是赶紧赶路。
这么一想,我也就不愿意在保定耗下去了。
从办公室抬屁股准备走人时,警察又叫住了我:“诶你等等,你是外地人啊?”
“对,今天刚到。”我叹着气应了句。
警察忙着写些什么,不大一会将纸对折撕开,交给了我:“你要是不找了,就拿这个纸条去火车站,可以领张回家的票。”
啊?
合着丢东西的外地人还挺多,而且大部分报案的都不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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