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离开公司的时间很正常,不信你再抓几个人问问?”我马上反驳。
警察的笑容微凝,旋即再度指着口供分析,如我们是最先发现火灾现场的几个人,假冒追逐罪犯的也是我们。
唾沫星子溅了一地,他舌灿莲花,半小时的功夫,才总算全数落了个遍。
这时他才有时间重重拍拍桌子,怒视我喝问:“这么凑巧的事可能吗,明摆着你们仨是一伙的!”
“警官,您这番推断有什么依据?”我隐隐察觉到了什么。
警察微微一笑:“听说火灾发生后,你们三个一起离开了公司,如果不是心虚,又干嘛不配合集团的调查?”
“说,你们那时候去了哪、做了什么!”
我就知道!
孙老爷还真不傻。
火灾的事早有定论,警察就是查出天花来,也查不到我们身上。
可失火一事与我们闯进孙家大有干系,如果从这一点入手,以取巧的方式逼迫我们自己说出私闯民宅、打伤他人的事实,那就等同于是我们自投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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