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就是要穷尽办法去拖着。
拖到后来,工头追数都追得“没脾气”了,也有部分“小工头”选择懒得追那3成“尾款”了,反正大部分也是“工仔”们的数,“工头”可以拿的那部分,其实并不算太多。干脆就放弃掉。
如此一来,尽管最终“懒得再追数”的“工头”只是少数,但再少数也罢,总之是有人“放弃”了,那这些余款,就变成了第一手“承包方”额外的“利润”了。
大工地的“第一手承包方”,其实都不是什么好.鸟,做的就是这种事儿。
当然,“第一手承包方”也不敢说“抹煞掉”工仔工钱的话儿。起码也得保证有七成这样的工钱,无论如何会发给做工的人。只不过,能拖延就拖延吧。
果真一分钱不发给“工仔”们,“第一手承包方”也担心会发生什么极端的事情啊。毕竟都是人家的“血汗钱”的。
但要叫“第一手承包方”及时足额的发放“工钱”,那也是他绝对不干的。毕竟,这是关系到他的切身利益的。
就算拖到了最后,拖到了第二年的春节,人家工人要等着这点钱“过年”了,“第一手承包方”被追得多了,最终仍不得不给这些“小队伍”发放余款,但“拖延”的好处其实还是有的。毕竟,所有工人的三成“工钱”啊,加在一起就不算小数目了。尤其是被“第一手承包方”存在银行,光是吃银行利息,都吃得非常“滋润”了。
苦的还是“工头”和手底下那几个“小兵”。辛苦做了工,想拿工钱时,却是得之不易。
因此,在搭架子活儿还相对的“好接”时,“工头”带着“小女婿架子工”等几名“工仔”,有个人的“小工程”,还是宁可先接个人的活儿。像这些所谓“大工程”的活儿,是最后的考虑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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