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这位“工头”领不到活,那就跟随另外一位“工头”吧。难道你还能有意见?!有意见你就去找活给大伙干嘛!
但今年的情况又发生了巨大变化。
也就是说,“小女婿架子工”在装修新房子之际,借了现在这位“工头”5万块钱。人家当时说得好听,等于“预支”5万工钱给他了。
既然已经收了5万块的“预支工钱”,等于被牢牢绑在对方的队伍中。起码在你偿还清这些工钱之前,不能跑去跟其它的“工头”的啊。
本来现在这位“工头”预支工钱,也是打算以后接到活儿时,每一单工程,跟“小女婿架子工”计算“日薪”时,可以在不同的“日薪”基础上,再稍稍压低他的工价,他也无话可说。
比如接一单工,日薪在300左右,既然你选择向“工头”预支了5万工钱了,人家“工头”就给你开个250块的日薪,你也只能默默接受。
250就250吧。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这就是行业内的某种“潜.规则”吧。
人家当“工头”的,不为了笼络着5、6个工人,好去跟工地谈“工程”,不为了在跟你“扣除工钱”的时候,给你计算的日薪减它一成两成的,何况那么优待你,特别“预支”几万块给你啊?人家“工头”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啊。
什么?
你还要“较真”一下:说自己不是不愿替“工头”打工来偿还“预支薪水”?!只是“工头”接不到活儿,令你无收入,所以想“暂时”离开去跟其它“工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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