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里一把手就“动了心思”。
当时,镇里创建的3大“开发区”正声势浩大的兴建着。“一把手”于是跟“派出.所长”商量:镇里可以在“开发区”内,“半卖半送”的便宜转让8亩地给“镇派出.所”。
“派出.所”除了可以用极低的价格拿地,“一把手”还承诺,镇里会从财政中,拔一笔专款给派出.所,用来兴建办公楼,以及修建“派出.所的大院”——只有一个条件,就是“派出.所”原有这300多近400平方的地皮,得转卖给他。
当然,不要求你便宜卖掉“派出.所”旧址,就按照市价出售给他即可。
“派出.所长”一听,对本单位而言,这确实属于一大利好消息。
8亩的地皮啊,比原先的“旧址”大了10倍不止,还那么便宜就到手了。另外,还有一笔建房的专款拔给你。“一把手”这真是“慷公家之慨”给特定单位啊。
“派出.所长”还想到了,其实派出.所还可以向县里的公.安局申请一笔“兴建办公场所”的经费。这个只要你有地皮,准备要建办公楼,一般都可以申请下来。而且上级公.安系统拔款的金额,应该不会低于镇里的拔款。
“派出.所长”属于那种受“当地政.府”和“上级公.安系统”双重管理的单位。
以前“派出.所长”戏称这种情况,是上边太多的“婆婆”可以对你“指手划脚”了,麻烦!
但到了可以申请经费的时候,可以得双份,又不嫌“婆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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