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基础忍受着“耻辱的条件”,终于在金钱方面支出极少,结婚了。
老婆嫁入周家5个月后,生下了那位取名“周忠”的儿子。
周基础信守承诺,老婆怀胎这数月间,并未要求她不要这个孩子。、
按照当时的情况,远没有像后世那样,“定期”去医院孕检。最后生孩子也不是在医院生的。是在家里。请个“接生婆”就算是比较“高档”。
母子平安的把孩子生了下来。母亲专门给大儿子安了个“周忠”的名字。
但这不是自己的“种”,就算跟自己姓又如何?周基础看着大儿子“周忠”,就觉得心里压抑,不舒服。
于是在“周基础”一再坚持之下,趁着这个“周忠”年纪还小,他被送给生不出男娃的家庭抚养了。
说是“送人”养,但事实,以收受老婆生孩子的“营养费”的名义,周基础当时也得到了“收养人”的几千块钱。
这几千块钱,你说是别的名目也好,直接说是卖孩子的钱也罢,总之,“大儿周忠”当时就替周基础创造了几千块的价值。
捞了几千块钱,在那个年代,算是一笔巨款了。
假如,再自己凑几千,凑个万把块,拿来盖房子,真的可以把一栋二层的普通小楼盖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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