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生意伙伴再多掏几万块,也毫无压力。之所以拖上“程业林”,主要还是考虑到工地上要有个信得过的人看守。
还有像购买“雷.管”之类的管.制物品,也得有个人出面。万一挨上边捉了典型,程业林就是挺不错的“替罪羊”角色。反正抓到看守所关一段时间,对于年轻人来说,不算个啥。
还真别说。期间小表叔就曾经挨捉过一回,关了10几天,家里不送“罚款”来就不放人。小表婶没辙了,还腆着脸去找吴震霆。吴总也不知道打了个电话给哪路的人马。第二天程业林就放出来了。
等到后来,“石场”的生意上了正轨了,生意伙伴也把各方面的关系都疏通好了,打理到位。那位“大股东”的许多关系密切的亲戚,也纷纷想来“帮手”。
生意伙伴当然会算账。
雇用他的亲戚来负责“石场”的现场监工,只需要开份工资即可。不像聘请程业林,按照百分之五的入股比例。 。给他分红。
一切上了正轨后,感觉再用程业林就有点亏了。
至此,生意伙伴决然的退还了“程业林”5万块的股本给他。不再跟小表叔合伙,做这“采石场”生意了。
典型的“过河拆桥”行为。
但小表叔也无可奈何。毕竟做这石场生意,人家也没跟他签有正式的入股合同。只不过是口头上约定,你出5万块占股多少而已。
The content is not finished, continue reading on the nex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