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大伯家分到的6间房子,有一间还是单独.在一处的,是挨着“祠堂”边上的耳房。这间耳房就有15平。它是不允许盖高起来的。可以重新盖,但建新的也只允许保持原有的高度,不许盖高过“祠堂”的。
这样算来,其实大伯家分到的可以“拆旧建新”的房子,也只有50平方。比吴震霆多分了5平方。
但大伯家这50平的地基,属于那种“三角形”的不规则“宅基地”。可以这样说吧,就算勉强的划成三间房子,但每一间房都是不规划的形状,有三角形的,有五边形的……别说人住着不舒服,就连装修都为难,不知道怎么才能把它装得较为美观大方?
而吴震霆分到了这45平的“宅基地”。小是小,但方方正正。
吴震霆后来借钱盖了5层的小楼(他出去谋生多年,别的没有,倒也结交有一些愿意借钱给他的至交好友),装修好了,住得也舒服。
分家时,大伯家的两个儿子都外出打工没在家。
回到家时,大伯和吴震霆都分好了家,订好了“分屋协议”。
这协议,不仅有多位同族的见证人,甚至连父母的赡养问题都规定好了:由大伯家养母亲,吴震霆这边养父亲。
吴震霆盖好了新房子了。 。仍在底层分一间房,给父亲住。
但大伯家两个儿子回来后,看到这样一份“分屋协议”,极为不满意。
他俩的老子就是贪图多那一间大屋!可是,要那间不能拆不能盖两层三层的单间泥房,有什么用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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