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家无奈。只得在地皮盖起的楼房中间,开了20几平方的“大天井”,用来采光。当然,这“大天井”是从第二层才开始弄。一层因为考虑到要出租,所以全部担空了。
等到后来梅庭秋不在了。他两个儿子开始分家,各过各的。
大哥要了110平的那一份,可以在正面和侧面采光(在邻居家如今尚未建房的情况下,屋后也可以采光),户型设计得就相当理想。
而那个在房屋中间开辟的“采光井”,占用的全都是“梅家二少”分到的这130平地皮盖的楼房。
这份房产,扣除掉采光的20多平之后,真正实用面积,其实还要比大哥分到的110平略少。
这并非梅庭秋老爷子“神机妙算”,能料到两兄弟终有一日要分家,所以把没有“天井”的作一份。给他比较偏爱的大儿。有“天井”的又做一份,给二儿。
那是因为,大儿后来分到的这份房产,侧面都可以开窗采光。屋内设计“采光天井”,自然朝着另外那一份房子倾斜。
人算不如天算啊。
分家时,大哥贪110平的这份“采光好”。以后如果发财得不得了,重新拆了再建,户型好设计。就挑选了它。
结果谁能预料?居然被债主逼着卖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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