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腾当然不会在楼顶或者“大露台”种什么“绿植”。
他打算把两个“大露台”盖上钢玻,弄成一个阳光房的样子。所以也要在“附加协议”中注明。免得以后有扯皮。
“销售经理”还没有后世售楼者的觉悟。。感觉这位年轻业主提出来的挺多要求,都属于“画蛇添足”多此一举。
他一开始也试图解释了下,梁腾购置的三期3号楼面前没有其它楼遮挡视线,但也没有面朝着60米大街,加上他的两个大露台在北面,加装“钢玻”并不影响楼盘正面的整体效果。
所以,不会有人干涉像这种有限的改造。
只要保证施工人员的手艺过关,没有安全隐患即可。
“销售经理”解释得再用心在理,依然白搭。
“空口无凭”的事儿,梁腾见多了。
坚决要求把自己能想到的担忧事儿,都列到“附加协议”中,白纸黑字约定好双方的权力及义务。
像在后世,你自己买两套房打通,都会有你楼上的业主担忧你“善自改变房体结构,导致安全隐患”,告到物业那儿讨要说法。
哪怕如今梁腾购买的是顶层,上边没有其它业主了,仍然要不厌其烦的签订“附加协议”。好不容易,拟好了“附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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