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双方商量好了,相好的陪陈兴材三天时间,陈兴材给十两银子。
这相好的已经三十多了,这个价钱已经算是公道了。
所以双方都同意了,这前两天没什么事。
可是第三天出事了,陈兴材看上了相好的妹妹,然后一时兴起,把这妹妹也给玷污了。
本来这事只要给点钱,就可以压下去了。
可是不知道陈兴材是哪根筋搭错了,居然下手把相好的和她妹妹都给杀了!
如果这事就这么完了,董元青也不至于扣船,最多也就把陈兴材给抓了就完事了。
可是陈兴材干出了更蠢的事,他杀完人之后,就害怕了。
于是他想着毁尸灭迹,居然放火想把房子给烧了,顺便把尸体也烧成灰,这样就没人知道是他干的了。
可是这城里都是木屋,一间挨一间的,这一起火就很难是扑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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