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都来不及,怎么敢嫌弃。
或许曾经的他都没有想到,自己会那样崇拜一个人,日也想,夜也想,在知道要去见他的时候,会兴奋到睡不着觉,在没有见到的时候,又十分失落。
那种感情日渐浓烈而沉重,以至于午夜梦回,会幻想他是女人该多好。
他之前说他喜欢男人,也并非空穴来风。那一杯桃夭,赠予了他一场春情,他方才知晓,崇敬一个人也会变成爱,深爱。
可是他根本找不到他爱的那个哥哥,以至于她的出现,让他怀疑,自己喜欢的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
到此刻他才明白,他爱她,不论男女,只要是她,他都愿意为她倾洒满身热血,赴汤蹈火。
程璟想到这,不待落星说话,伸手将人紧紧搂住,用行动证明,他完全不嫌弃她,“落星哥哥,遇见你真好。”
“还叫我哥哥呢?”
“嗯,不可以吗?”
“你想叫什么,就叫什么。”你是我的崽,当然要依着你,就算你叫我猪,我也会应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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