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些装备上来看,格雷森一家子似乎并不打算在一个地方长期待下去,而是想要采取巡回演出的方式,走到哪里,演到哪里。
不得不说,格雷森夫妇还是很有眼光的,在这个娱乐产业即将被大银幕和小荧幕,以及网络霸占的年代,他们这样的艺术表演,也只有灯塔国中部一带,那几个还保留着传统作风的州府才有能够欣赏他们,并愿意观看他们演出的观众了。
当然,哥谭是个意外。
“嘿,约翰老弟,你有时间吗?老哥哥我带了个人来,想要和你谈笔大生意。”
约瑟夫一走进院子,就冲着不远处在那里整理器材的约翰喊道。
约翰抬起头看过来,发现除了约瑟夫外,还有一个不认识的姑娘,长得很不错,而且和约瑟夫之间保持着一段距离,想来就是约瑟夫所说的想要和他谈生意的人了。
约翰是一个艺术家,但是艺术家也要吃饭,不然他也不会带着老婆孩子背井离乡了,所以,他很热情的迎了上来,招呼道:“欢饮欢迎,不知道小姐如何称呼?”
“罗佩茨,您好,格雷森先生,久仰大名了。”
罗佩茨回应着约翰的话,礼节性的握了握他伸出来的手。
两只手一触及分,约翰随即又说道:“您好,罗佩茨小姐,不知道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说实话,我只是一个穷演员,还真想不到有什么能够和您合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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