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在搞范氏义庄时,规定:嫁女支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
宋真宗的皇后刘氏,就是改嫁女,本是一个银匠的妻子。
宋仁宗的皇后曹氏,也是个改嫁女。
大宋律法中,也没有任何压制女性改嫁权利的条文。
朱熹虽然认可“寡妇不得改嫁、不得娶寡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些观点,还写信给陈俊卿、陈师中,但是,他不及程颐那般的极端、不近人情!
朱熹主张上层要做守节的表率!
但是,对平民,他就比较近人情了,因为平民经济条件差,“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这般事都就一边看不得。若是夫不才,不能育其妻,妻无以自给,又奈何?这似不可拘以大义。”
严格意义上说,理学主张,还有触犯大宋律法的嫌疑呢!
理学在宋代时,被整过一次!史称庆元伪学逆党之禁!在这波长达六年的整治中,四书五经都被封禁!
被整过一次之后,理学痛定思痛,终于悟了,要生存发展,不能和权力对着干啊,得去逢迎权力啊!
于是,理学来了一次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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