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义军暂定军规十八条:
一、临阵回顾、退缩及交头接耳私预压者斩。
二、遇差逃亡,临阵诈病者斩。
三、结盟立会,造谣惑众者斩。
四、持械斗殴及聚众哄闹者斩。
五、黑夜惊叫疾走乱伍者斩。
.......
十七、奸淫掳掠,私藏财物者斩。
十八、泄露军机者斩。
每念出一个斩,义军里都会骚动不安一次,全都面面相觑,甚至有人如坠入冰窟,全身通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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