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福摇摇头,“今天家里来了两位贵客,我家少爷要请他们吃猪肉大餐,别说,你的猪肉还真不错,我家老爷少爷都喜欢吃。”
昨天晚上高二娘在厨房里练习的时候,来福跟狗一样坐在旁边,没少吃,他也喜欢了猪肉的味道。
昨晚过后,他有了新的人生理想:天天有猪肉吃。
郑祥虽然有些懵逼,但心情却舒畅了不少。
大户人家不都对猪肉嗤之以鼻吗?他们家竟然爱吃猪肉?
一看他们就是非常有品位的人家。唉要是长安城家家户户都这么有品位就好了。
把猪肉放进背篓里,来福不忘嘱咐一句:“明天我可能还来,不,估计以后天天都得来买你的猪肉,你给我留着,要是买不着,回去得被二少爷打死。”
郑祥却苦着脸道:“实在对不起,明天,我就要改行了,不卖猪肉了。”
“为啥?”
“你知道的,很少有人愿意吃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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