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着诺大的操场跑了半圈,突然眼前一黑,等杜慎再睁开眼,他就发现自己竟然来到了明朝。
而且还他娘的是魂穿,这是何等操蛋的人生
最主要的是,前身也太废材了,六岁开始认字,十二岁考了个童生的功名,也算是个读书种子,可谁知道从此以后,竟然干啥啥不成,考啥啥不中,折腾到了快弱冠之年,居然还是个童生,连个秀才的功名都没捞着,比他那死鬼老爹还不如。
且前身还是个死读书的主,肩不能挑腰部能抗的,也没学个什么手艺,那死鬼老爹去世以后,本来还留了点家底,可都被这位给糟蹋了,以至于家境每况愈下,除了这破破烂烂的三间私塾,竟什么都没剩下。
杜慎甚至怀疑,自己之所以能顶包,和前身混的惨到整天喝秫米粥脱不了干洗。
秫米是啥?
那就是高粱啊。
这玩意虽说能吃,但也就仅仅能吃而已,而且性极粘黏,不宜常食,否则会不消化的。
该不会,前身就是消化不良才死求,正好给自己腾了地儿吧?
杜慎很想苦笑,但他现在心里只有苦,甚至都想哭,笑却是笑不出来了。
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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