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治思想与现实情况产生严重的矛盾。
后世许多人都认为明朝最终没钱是因为商税太低,或者说商税收不上来,其实不然,因为国家只要一要钱,很多商民就得破产,你商人有钱,我当然就抢你的。
至于那些大富商,那肯定也都是一些大地主,甚至于皇亲国戚,他是不是商人,你都没法收。
他们主要还是不缴农税,而不是商税。
其实只要他们足额交足农税,商税就是不缴,明朝也不会穷成那样。
其实根本原因,就是民间商品经济在发展,但是律法却没有跟上,导致很多矛盾无法解决。
关税就是一个代表性例子。
各州官府层层设置关卡,剥削商民,但是这些都不计入税,说是抢劫也是可以的。
而郭淡也在提议中明确了契约制度,禁止任何个体或团体以任何形式逼迫他人交出财产所有权。
换而言之,契约的签订都必须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才可具备法律效应。如果有一方是是被强迫签订的,那么这条契约将失去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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