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兄弟之间的,那还勉强能接受,这个好像很多朝代都有,这叫父兄弟婚。
汉族传统上不鼓励夫兄弟婚,特别是儒家兴起之后。
明朝法律规定,娶父、伯、叔寡妇者判斩首,娶寡兄嫂或弟媳者判绞死。
清朝也有类似的法律。
但在社会下层特别是贫困人家,弟娶寡嫂仍然常见,称为旧婚、叔接嫂、嫂就叔、转婚等。
有的时候也有娶寡弟媳、表嫂等的情况。
宋朝可能有点,但元朝根本就不算。草原上的民族,儿子还继承父亲的女人呢,详情去查义成公主。
也就明清,程朱理学到了顶峰,所以才明令禁止,有没有用,那就不知道了!
但对于盛行胡风的唐朝,这倒算不上禁忌。
可连自己的儿媳或者连父亲的女人都不放过,这就过了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