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对这种霸王条款早已见怪不怪。
新人根本没有议价能力,没有资格去跟别人讨价还价。
只有成神之后才能谈其余合约。
每个网站都是想要盈利,这个条款其实优劣参半。
优势在于作者本身没有什么渠道,网站可以将这些作品拿出去推荐给商家,并且有专门商务团队进行谈判。
商家自己找作者拿版权可能给个50万,但网站运作之后或许可以变成200万。
更重要一点在于作者本身不擅长这种商业活动,三言两语就可能被欺骗,被一堆陷阱坑。
交给网站的话,连律师都准备好,版权方还可以跟网站进行直接互动。
按照有些大神的话,网络小说只不过是新手村。
有人带领走出新手村之后才会考虑其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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