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是怪耶稣布,说挑战更强的人,见闻色霸气的觉醒才更快。
你们应该都去揍他,不管我的事,不要欺负我一个萌新,话说不知道现在认输还行不行啊?
走在前头的香克斯笑容满面,语气却有些莫名:“安啦安啦,大家伙儿。作为船长怎么能忽视船员们的心愿呢,那可不是一个好船长的作为。”
莫森快哭了,不比了行不行,好吓人啊这一伙人,等下一定会被打死的吧orz!
小镇一角的一片草地上,莫森和香克斯站定。
莫森手中现在拿的是香克斯收藏中‘蹭’的一把刀,良快刀50工之一的‘纸鸢’。
刀如其名,青白色的刀身,锋利的刀锋如纸一般薄,绝对的杀人利器。
穿着短裤赤脚光着膀子的莫森造型有点辣眼睛,这次战斗之后无论怎样都要去买身衣服了。
一件衣服穿了半年多,想想都可怕。
香克斯另一边站定,拿的是他那把西洋剑格里芬,作为站在大海顶端的男人之一,红发的剑术可以说少有匹敌,就连世界第一大剑豪鹰眼都要挑战他,可见剑术之高。能有这样的机会可以说是莫森的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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