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劲舔舔舌头道,“一向以来乞丐常有打斗,一般都为食宿两样,也不是没出过人命,但都是失手伤人,但看此乞丐身中十三刀,脖颈两刀,胸腹十一刀,都是奔着要害去的。
无论怎么看都是有深仇大恨,动手之时就为取人性命,绝非一般的报复打斗。
看血的样子,死了不超过一个时辰。”
庞雨凑近尸体,把乞丐那破棉衣拉开一些,胸腹上满是红色,下面就能看到三个刀口。
自从上次云际寺砍了人头之后,庞雨对这些伤口血肉之类的东西几乎免疫了。
用手虚量了一下刀口的宽度,庞雨皱眉道,“这凶器入得不浅,伤口细长,可见刀刃很薄,应远比一般的杀牛杀猪所用刀具更锋利。”
阮劲立即道,“班头说得有理,必是带刀格的短刀,才能用得上力,细长锋利说明时常打磨,甚有可能是专用于杀人的凶器。”
庞雨指指墙角,“这里血迹少,但呈现喷射状,周遭杂草和墙上都有,应是最早喷出的血迹,布条是乞丐裹在身上御寒的,挣扎时掉落在马栏中,乞丐的碗也留在此处,说明应是第一现场。
这乞丐必是在干草堆中歇息,突然遇袭受重伤后逃到街上,又被凶手拖回此处掩藏。”
“这只布鞋质量上佳,这乞丐必定用不起,应当是那凶手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