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廖彩第三张底牌。
三张底牌在手,廖彩此时才能沉着的应对这次庭审,她正双手放在桌上,放松的靠在长椅后背上,听着面前谢其生机械的念着起诉书。
“……被告人王英雄,男,61岁,汉族,高中文化,南州省津港市人,身分证号码:xxx,系津港制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住南府豪庭1号……”
这位老资格的公诉人,虽然还不到四十,头发却早已花白,听了个开头,廖彩就放下心来,这份起诉书开头听起来毫无新意,并不超出大正事务所之前所做的庭审推衍,果然,这位著名的津港市检的“正人君子”,做事太规矩,很好预测,不会有太多的威胁。
但廖彩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她脸上轻松的神情瞬间消退,因为她听到谢其生的起诉书越来越“不对”。
“……被告人王英雄因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案,2018年4月10日xx法院决定逮捕,4月10日由津港市公安局西江分局执行逮捕。现……”
等一下?投放危险物质罪?
廖彩以为自己听错了,她赶紧翻开之前津港市检递送过来的起诉书副本。她核对过几遍了。的这份起诉书上面明明写着的是“污染环境罪”啊,怎么?检方现在却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起诉王英雄?!
廖彩马上反应过来,这是“罪名突袭!”
所谓罪名突袭,就是指检察机关在指控被告人犯罪的庭审过程中,突然提出新的指控事实、新的罪名,这也是属于检方常用的诉讼策略之一。
因为我国法制环境的现状下,因为“想象竞合犯”和“法条竞合犯”的存在。一般一名被告人实施的犯罪事实所触犯的罪名有可能是多个,从不同的角度评价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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