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察治下,地方税收是市政委员会、地方官府、中央政府三家分成的,地方官府所获取的份额主要用来支付官员俸禄,维持巡捕房等地方公家体制的花销。
市政委员会则主要负责参政议政,以及对地方守备军团的供养。
地方官府是无法插手地方守备军团事务的,也不用为地方守备军团出钱出力,地方守备军团名义上是直接向李察效忠,实际上主要还是由市政委员会供养。
这也是市政委员会可以免费享受地方守备军团武力保护的原因。
对于直接关乎自家商业利益和人身安全的地方守备军团,市政委员会的委员们当然也愿意花费大量的钱财武装和训练,使得地方守备军团始终都可以维持一线的作战能力。
地方守备军团是市政委员会的主要支出项目,除此之外,多出来的税收就是市政委员会自家人的分润了。
因为供养地方守备军团的原因,市政委员会可以分享到地方税赋足足5成!
剩下的4成是地方官府,中央政府实际上只是象征性的收取1成税收……
不过这是纯收益的税收,这项分成制度下,中央政府几乎不需要拨付一分钱用来维持地方官府。
而李察的中央军汉兵是军功授田当军饷,只要管吃管住即可,色目人和吐番战俘组成的辅助军待遇极低,军饷还没有地方守备军团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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