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能被称为篮球之神的男人。
当然,也许在一个没有李良的时空里,还有球队能连续两年双杀一个对手。
而现在有了李良,他不是球队双杀球队,他是一个人完成了对另一个人的四杀!
他一年挪一个地方,你想报仇都找不准地方,因为打球方式,球队风格都变了。
每年都是新的挨揍方法。
终于,不管是詹姆斯自己,还是詹姆斯的团队,或是詹姆斯背后的耐克公司都无法忍耐了。
克利夫兰本来市场就小,没有太高的商业价值。
詹姆斯决定去篮球气氛更加浓厚的加州。
这点倒是和李良想的一样了。
詹姆斯有两个选择,他可以去湖人,也可以去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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