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他是防守端吼,进攻端守,现在是进攻端也要吼了。
吼着吼着,史蒂芬森和史密斯慢慢就领会到了李良在进攻中的意图和节奏。
一个团队,如果四肢不能领会大脑的意图信号,结果肯定是打的七零八落。
一旦有了默契,球队的进攻就会千变万化,在进攻中让对手无所适从。
过去步行者是一个进攻很呆板的球队,唯一一个比较有创造力的人就是史蒂芬森。
只不过他的创造力经常会溢出,溢出到别的地方去了。
李良在通过苦口婆心的教导,来让史蒂芬森更好的学会掌控球权。
”妈的,老子才三年级,怎么感觉自己是个四十岁的老将了。“
在比赛结束的时候,李良突然觉得心很累。
原来打篮球是一件这么辛苦的事,过去的快乐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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