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说:“于演同学,你骂人都这么厉害的吗?说的我生气不起来”。
班级里面的同学,看到我写的创世之作,逗的同学们哈哈大笑。笑的肚子快要疼的那种。
我原本写这篇作文,是向老师问难的。并非要搞什么搞笑节目,用来逗的同学们露出二哈的傻笑。
情况和我预想的不一样,原本以为老师会在我的提问上,来回应我的苦思冥想的观点。
殊不知,在老师眼里是孩儿的搞笑文章。她并非和那些二哈一样,只会露出犯二的傻笑。
这群只会露出二哈表情的同学,并不会有什么另人出奇的表演,真想掉一块骨头给他们,认他们来为我摇尾巴。
我在学校又多了一件趣事,并且我作文的事,被列入我的英雄事迹中,传颂到学校的每一个角落。
却因祸得福,我那篇作文独特的写作风格,让我在学校得到了不小的读者。
然尔,我的备胎命运还是没有改变。我成为他们眼中的电灯泡,贝儿爱幕于他,却经常和我玩暧昧。
这种暧昧关系一直维持到高三。记得距离高考还有一周的时候。
那是一个秋风入晚的月圆之夜,贝儿邀请我到森林欣赏月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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