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翠儿更不服了,林青儿现在一个代言就是一百万往上走,要是郑月心抹黑林青儿得逞,她损失的代言费不止三百万,两百万能弥补个什么!
并且林青儿被强加了丑闻,红番茄的资产肯定会严重缩水,让郑月心赔一百万都是放过她了,法院却只判赔付五十万,五十万谁看得起!
因此林翠儿以林青儿和红番茄的名义,也继续上诉。
林青儿获得国际电影节大奖回来之后,资源越来越好,主动找她拍戏的导演也越来越多。
不过林翠儿一部都没有给林青儿接,而是自己亲自操刀写了一个催人泪下的苦情剧本,准备自己公司出品。
林翠儿记得前世在网上看过九零年代一部在本土票房很差的影片《妈妈再爱我一次》在内地上映,光在江城就创下几千万的票房,在全国创下上亿的票房。
而那部电影成本不足两百万。
所以林翠儿想赶在那部电影之前先拍一部虐心片,把观众的钱赚到手。
她当时让公司高层通过她的提案可是费了好一番口舌。
在那个年代,电影市场的主旋律是动作、惊悚、爱情,这种以亲情为催泪弹体裁的电影在港台基本没市场。
生活已多艰辛,谁愿意花钱看个电影还买虐受?
所以公司高层都不同意林翠儿的提案,觉得公司如果自己投资拍电影的话最好拍动作片、惊悚片和爱情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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