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发格尔斯面无表情的说:“以血养鬼,谁镇的住血王,谁就是胜利者!输了的人,管他是不是张无心,都是废物一个,死了也白死!”
他略略松手,人pi袋子就露出一道缝隙来。缝隙里面,血流汩汩而出,顺着红发格尔斯的手腕滴在了地上。
驱魔人们看见鲜血,不由自主的纷纷后退。要知道这是血王的鲜血,一旦接触到人的皮肤,就像是硫酸一样融化人身肌肤。
到时候活人的身体和骨骼,全都会化作一滩脓血。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加拿大有三家屠宰场,都曾经发生过食血鬼害人事件,当时的屠宰场犹如鬼蜮,只有一滩一滩的鲜血,却从不见活人尸体。
若非从鲜血上能判断出死者的身份,当局都以为根本就没有死亡事件,只有失踪事件了。
张无心看了我一眼,说:“咱们两个谁先来?”
红发格尔斯冷冷的说:“废什么话!两个一起来!谁活着谁本事,都死了,就怪自己本事不到家吧!”
他用右手掐住了袋子中间,血流顿时一分为二,从左右两侧流在了地上。也不知道红发格尔斯用了什么手段,这两道血流都被控制在他身边,形成了两个小小的血泊。
驱魔人们见红发格尔斯果然能控制血王,一个个的顿时精神起来。反正被鲜血融体的不是他们,谁不喜欢看热闹?
他们兴奋的叫道:“快!谁活下来谁就是真的张无心!快点!”
我抬眼看了张无心一眼,发现这家伙脸上没有半点惧色,依旧是那副淡淡的笑容。这让我心中暗暗赞叹,但是却也暗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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