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满眼惊恐,我冷声说:“是不会说话,脑子还管用吧。”
我朝前指了指,让窦大宝靠边。
磕头虫反应过来,居然又把手往怀里伸。
我一皱眉,刚一抬手,却见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破本子和一个铅笔头。
他唰唰唰在本子上写了一阵,把本子亮给我看。
还没看清内容,我就为之一愣。
人常说‘字如其人’,这回可是完颠覆了我对这话的认知。
本子是打印过的a4纸裁剪装订的,铅笔头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捡的,这一笔字写的可真叫一个漂亮。工笔楷体,四棱分明,笔锋苍劲,说是堪比大家书法绝不为过。
我忍不住又仔细扫量了‘磕头虫’两眼,他的年纪约莫三四十岁,中等身材,虽然瘦削,但骨架很大。撇开脸上的灰土肮脏,五官倒也周正硬朗。只是正脑门子上一层暗灰色带暴皮的硬茧子,着实让人看着膈应。
这家伙,得是每天磕多少头,才能把脑门磨出茧子来
季雅云挨在我身后,看到磕头虫写的字,也很是惊讶,“他脚崴了,想让咱送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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