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捡一块小水泥块回去号里磨脚趾甲。
这里说一下,号里带着脚镣子的那个二十岁的小伙就是老九提到过的那个小混混头。
杀人最后被判死缓的那个。
在看守所里,如果是杀人或者特别暴力的犯罪,在一进去就会被戴上脚铐子。
就是那种比大拇指还粗巴掌大的椭圆形铁环,五个铁环串成铁链,最后在两边的铁环上焊上脚扣卡住脚脖子。
脚扣子是用螺丝拧死的,双层的扣。
重量大概是在三十斤不到。
死缓在没有被判刑的时候一直是用一根绳子拴着中间的铁链拎着脚镣子才能走。
走的很慢。
而且还要在脚镣子上缠着大量的布条,防止里面铁锈将被褥弄脏,在脚脖子上也缠着布条,怕铁将自己的脚脖子磨破。
而他也是不用值夜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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