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战场,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是无法想象其残酷性的。也许自己的至亲骨肉就会在自己的面前被横飞的子弹打得血肉模糊。人谁都会怕死,当然大无畏的英雄除外。文丙义不是英雄。用他自己的话说:“那时候,我真的怕了。子弹就在我身边嗖嗖的飞,我眼看着前面的一个和我一样年纪的战友被打穿了脑袋,倒在了血泊中。他的血溅了我一身。那样的情形,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大军势如破竹,穷追不舍。马福田在几个贴身士兵的掩护下和王绍义往北逃去。这时一个满面尘灰的士兵赶上来:“报告,小姐……小姐不见了?”
“啊,什么?你个王八蛋,还不赶紧去给我找?”然后他又向身边仅存的几个警卫兵说道:“大家听着,不管怎么样,都要找到小姐,不然的话一律格杀勿论。”说着,提枪就要冲回去。
王绍义跑上前去死死抱住马福田:“团长,团长!小姐已经失散了,现在杀回去是自投罗网啊!如果小姐命不该绝,她一定会没事的。如果……如果她真有什么意外,就算我们杀回去也没有用了,还得白白搭上弟兄们的性命!”
马福田娶了四房姨太太,但只有着一个女儿,他一向视为掌上明珠。现在听说女儿失散了,他如何不急?但王绍义的话使他不得不冷静下来。他眼圈泛红,问道:“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王绍义说道:“依我看,不如先退到北面,保住性命。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然后再派人乔装百姓回来打探小姐的下落。”
马福田无奈地点点头,喟叹一声:“唉,倩儿,爸爸对不起你啦!”把心一横,他挥枪大叫:“弟兄们,撤!”
败军残将继续往北败退。
文丙义没有向小说中写的那样,身为大将冲锋在前,他只是象征性的跟在了队伍的最后,手中的枪一发子弹都没有打过。又过了半个小时,战斗结束了,按照历来的规矩就要打扫战场了。大家或抬尸体,或缴获枪支弹药,文丙义下了马,巡视四周。他望着被战火硝烟弥漫的天空,心中暗暗感谢苍天让自己在这么一场残酷的战斗中活了下来。
他牵着马仔细搜寻着每一个角落,这倒并不是他多么具有军人素质,而是他也想找一些值钱的东西邀功,这就是当时当兵的最真实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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