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都市·生活 > 现实题材 > > 第五十六章 孙明理廖凡被抓 (1 / 3)
        大河村七组组长易秋生给黄易峰打了电话约好在法院门口见,黄易峰能够帮伍包山找到见证人,真是感到莫大的高兴,伍包山也如约而至。

        桂河区法院负责审判桂山武馆一事,当然就在他这里提起诉讼,负责审理的庭审员,不予理会,警告说:“桂山武馆就是无理取闹。”拿起电话就要报警。

        这时候黄易峰穿着警服走了出来,问:“孙审判长,你要报警是吗?我就在这里,我首先声明,你是我们桂城的卖地贼,你跟青月房地产勾结在一起,把无中生有的事情,变成事实。然后就侵占别人的土地,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现在我们不但要对你提起诉讼,还要将青月房地产一起告了。”

        孙审判长看了看黄易峰,就说:“黄队,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连一句都听不懂!”

        黄易峰就叫道:“徐检察长,你出来跟孙审判长解释一下吧,你们是同行说的最清楚。”

        这时候徐检察长从大厅走了过来,后面还带了几个检察院的人,其中一个手里拿着一副明晃晃的手铐。

        徐检察长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孙审判长,说:“孙明理,你涉嫌伙同他人侵占桂山武馆的土地,你已经被捕了,有什么事情,待到青月房地产出席庭审再说,把他给我带走。”话音一落,后面几人,蜂拥而上,将孙明理制服,并戴上了手铐。徐检察长高大威猛,气宇轩昂,四十岁左右,一身检察服更显得他的形象高大起来。

        孙明理大声喊道:“这不是我一人干的,你为什么要铐我?”这是他做贼心虚,连心底的防线都崩溃了。

        徐检察长停住了脚步,反问道:“哦,你们是集体搞贪污啊,那你把他们的大名报出来,你就可以从轻发落了。”

        孙明理知道,这事情一旦东窗事发的话,纸是包不住火的,怪就怪那法院副院长廖凡一手包办,叫这么判的,于是就说:“这事情跟我没有关系,是廖凡叫我这么判的。”

        徐检察长就说:“廖凡可是你们法院副院长啊,你可别乱说话,你有证据吗?”

        孙明理就说:“我靠!这案子一直都是廖凡负责的,审判书上有他的签名,不信我找给你看。”他用祈求的目光望着徐检察长,意思就是将他的手铐松开,他好去找证据洗脱自己的罪行。仔细一看孙明理,他个子不高,中等身材,三十来岁,五官端正,倒不像什么投机取巧贪赃枉法之人。

        徐检察长点了点头示意给他打开镣铐,不一会儿,他的手铐被打开了,他带着检察院的一行人来到档案室,将档案拿了出来。他顺手就递给了徐检察长,徐检察长一看,上面真的有廖凡的签名,里面还有大河村七组1978年的地契复印件,以及桂山武馆1954年的地契复印件。审判的结果上注明:经桂河区法院审理,桂山武馆的1954年的地契无效,以大河村七组1978年的地契为准,现判决如下:青月房地产所购买之土地是大河村七组所有,跟桂山武馆无关,驳回桂山武馆的无理诉讼。土地所有权归青月房地产所有。审判长:孙明理法院副院长:廖凡他们两人的签名,还有一份最重要的,那就是桂山武馆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意思就是打回原判,上面还注明:维持原判,桂山武馆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提起上诉,否则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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