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着行囊的洛克走进教室,教室里稀稀落落的坐着二十几个学生,有男有女,年纪也各不相同。
教室里的学生们好奇的看着洛克,他们可从没见过莫比桑先生露出过这种表情。
“难道他是侯爵的私生子?”
“谁知道呢!”
“马布里伯爵和他长得很像。”
“。。。”
教室里传来学生们的议论声,直到莫比桑一拍讲桌,再次陷入安静。
这几天洛克开始有规律的生活,每天流连于居住的旅馆和学校,他需要学的是《福斯坦常用300字》《奥摩尔帝国通用语言》,仅仅两本书就已经让洛克头大。
尤其是第一本《福斯坦常用300字》,明明只有三百个字,为什么能编出这么厚一本,洛克看着比他脑袋还大的字典,陷入沉思。
光想没有用,还是学吧,洛克拿着花了他两枚银德勒买的鹅毛笔,以极不标准的姿势练习着家人的名字。
“啪!”鹅毛笔折断,洛克哭笑不得的换另一枝,旁边足足有一摞的鹅毛笔,都是他事先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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