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秘书退出办公室,轻轻关上门。
赵子蒙将案情提纲挈领地说了一遍。
达院长沉思片刻,然后道:“赵队长,你们想打听什么事情,请讲。”
“达院长,你是不是在干校大院五栋102住过?”赵子蒙道。
“不错,我是在那里住过。”
“你是什么时候离开那里的呢?”
“十五年前年底,我就离开了。”
“臧玉蓉是十四年前年春天离开静江的,您看看这张身份证复印件。”赵子蒙从包里面拿出一张身份证的复印件递到达院长的手上。
达院长仔细看了看身份证复印件:“干校大院五栋103号,103号就在102号的旁边。”
“此人应该是您离开干校之后住进五栋103号——或者把户口落在五栋103号的。”赵子蒙道。
“达院长,在其他邻居中,有没有在你之后离开干校大院的呢?”耿馆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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