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恐怖·灵异 > 侦探推理 > > 第七章 租房客如走马灯 (3 / 5)
        “我没有当一回事,签完协议以后,我就不知道放在哪儿了?兴许还在。”

        “赵队长,实不相瞒,当年的房租不高,我家的生活也不指望那点房租,所以,我根本就没把租房协议当回事。”

        “车师傅,这份租房协议非常重要。”

        “我回去好好找一找。不过,你们不要指望我能找着,我这人做事不讲究,之后,我也没有再见过那张纸。”

        关于这个马姓房客的,车华庭说了不少,但赵子蒙和令狐云飞不怎么感兴趣,第一,一个两次租住157号的人,不可能是杀害死者的凶手。无论是从情理上考虑,还是从逻辑上分析,杀人之后,避之唯恐不及。第二,马某前后两次租住的房间不是相同的房间,作案的可能性就更小了(第一次,马某住在第二进三间屋子,第二次,马某只住在第二进西屋。)

        除了姓马的,另外七个人的情况如下(笔者按照车华庭写在纸条上的内容如实抄录,为确保连贯性,笔者将马姓房客的情况一并抄录在下面):

        张广南,年龄:47岁左右,1985年1月——9月,租住在第二进东屋和西屋;现在住址:七星门大街永安里三条巷181号;工作单位:七星门邮局。

        公彩菊,年龄:50岁左右,家庭妇女,1985年8月——1986年3月,租住第二进两间房子,包括门厅;现在住址,不详,可找中间人李裁缝了解情况——这个房客是李裁缝介绍的(李裁缝的地址是中和街234号李记裁缝铺)。

        马某某和她的老婆,马某,年龄:35岁左右,,1986年4月——6月(大概时间),租住第二进三间房;外地人,其他情况不详。

        赵明涛,年龄:35岁左右;1986年7月——年底,租住第一进西屋;现在住址:水佐岗三明街197号;工作单位:南京物资学校(驾驶员)。

        汪钟奎,年龄:50岁左右;1986年8月——1987年3月,租住第一进东屋;现在住址,不详,工作单位:白下区烟酒公司(营业员)。

        陈红梅,40岁左右;1986年11月——1987年3月,租住第二进东屋;现在住址:不详,工作单位白下区物资公司仓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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