燊哥在这世间这么多年,就没见过活的这么散漫随意的人,每天每时每刻都在寻找有意思似的,就好像他活着多没有意思一样。可是在他看来,还能有谁比这人活的更奇特呢?偶尔,也有一些鸡毛蒜皮,抓奸找狗的案子,他心血来潮会去管一管,委托方给的酬劳,也愿意大方的分享。但那些都是什么狗屁酬劳,一个香囊,一个盆景,几颗琉璃珠子,还有些花花草草,虽说都不是凡人之物,但也根本值不了几个钱。这个吕洞宾,是他见过最古怪,也是最神秘的人,要不是他曾经救过自己一家老小性命,而自己生意人的嗅觉感到这个人可能具有非同一般的价值,才不会这么大方将老私宅都拿出来让他安顿。
燊哥忽然话题一转:“说到能让你感兴趣的案子,倒是有一桩。前个夜里,据说大内金库进了贼,一夜之间搬空了整个皇家藏金,就给剩下半截金砖,上面还有个牙印,倒像是被什么吃剩下的。”
“皇家金库里的偷金贼,是一个吃金砖的贼?一夜之间吃空了整个金库,就剩下半块,你是这个意思吗?”
“呃……我是这么听说。”
吕洞宾席地坐在窗前,贪婪的晒着阳光,微阖的眼线,勾起的唇角,像一只猫,透着狡黠。“国库在大内,有重兵把守,一夜之间被清空,绝非人力可为,这事确实有一定的吸引力。但皇家出了事情,不是谁想伸手就能伸得进去的,你告诉我这件事,无非想先勾起我的瘾头,说吧,你真正想要我接手的案子是什么。”
长得跟波斯老胡一样的燊哥,摸着胡子笑:“跟聪明人讲话就是省心。事情是这样的——”
燊哥这一大家子,特别喜欢亮晶晶、光闪闪的东西,例如各种夸张耀眼的珠宝和黄金饰品。他们这一大家子还有个非常不好的习惯,喜欢到处藏东西。有的是在地上挖个坑,有的是藏房梁顶上,每隔一段时间,就把藏的这些心肝宝贝拿出来看一遍抱一遍,才能觉得心里满足。可就在最近,他们家藏在房梁顶上的宝贝,陆续不见了!这可等于是在燊哥一家人的心头插刀剜肉,对于他们家族来说,财物永远第一,他们是生性热爱金银珠宝的物种。
为了抓住这个贼,燊哥带着一大家子蹲守了两个夜晚,却一无所获,可家中金银珠宝还是陆续丢失了。据燊哥说,虽然没有抓到贼,也没有看到任何异常,但家中财物丢失时,都伴随着水花溅起的声音。可是,那明明是在房间里,除了洗脸的铜盆里有水以外,再也没有别处有水了。难不成、那偷东西的贼是从洗脸盆里进进出出的?
怎么想都觉得不可能。
燊哥介绍完案情,吕洞宾抬眼看他,赞道:“丢了那么多宝贝,还能站在这跟我斗心眼斗这么久,看来我以前真是太小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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