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喝了一个把小时,二妹已经放肆鼓噪了好一会,尖尖的划拳声音已经比较夸张,我知道,当她说话不太连贯的时候,已经多了。
我扶着她,准备离开。
刚才那小寸头过来,递给我一包芙蓉王,我摆了摆手,包含了谢绝和再见的意思,拖着软沓沓的二妹,走出了巷子。其实,没那个插曲,我们不会喝这么多。想霸蛮一下,那光头成了最好的作料。
走出巷子时,仿佛有一条黄狗,似曾相识的相关子,围着我们转,我怕它咬了二妹,装样子地踢了它一脚,它居然不躲开,只是停在路边,呆呆地看着我。
我回头,朝它“嘿”了一声,它没叫,只是停在那里,看着我,好熟悉。我一时想不起,我们在哪里见过。
二妹越软,我就越吃力,身体一边用力的滋味很不好受,况且她还七摇八晃的。我决定停下,改换一个姿势,我明白的,大约还有十来分钟的路呢。
街边有椅子,在一个服装商店门口,我们坐了下来,我刚把她放下,她手牢牢抓住我的胳膊,喊了声:“庄哥,你莫跑。”
这事不太好办,我得松松皮带,啤酒胀肚子,名不虚传的。一只手操作,在行人面前,在大街上,动作尴尬,我自己差点笑了起来。一个喝醉酒的年轻美女,男人在一旁一只手解裤腰带,此事怎么看,都觉得有点不妥当。
一切收拾停当,我决定用比较自由的姿势了。
我把她往肩上一扛,这下舒服了,因为重心比较稳定,我大步流星。她的肚子在我肩上,屁股挨着我的脸庞,我拉住她的双腿,她的头,搭在我的背上。
“庄哥,晃。”她在我背后喊。我没理她,酒疯子,你越是理,她越是疯。我记得,要想更快到家,就得迈开步子,要迈开步子,就得增大摆臂的幅度。我只有左手是自由的,摆动起来,在路人眼中,比较夸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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