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具备,就如同现在我具备这本书(我手里拿着的这本书)一样,是不是“我”具备“五蕴”,或者“五蕴”具备“我”呢?不是。如果“我”能够成立,则可以这样认为,但是,因为我们根本无法找到“我”的存在,那又怎能相互具备呢?
那么,是不是与对方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呢?这一点也被否认了。他该如何作结论呢?且往下看。
所以,“我”与“五蕴”既不是一体,也不是异体;既不是相互依止的关系,也不是相互具备的关系。最后,月称菩萨又加了两个因:即第六个因和第七个因。
第六个因,是抉择人体的总形不是“我”。
例如,虽然汽车在所有的零件都拆下后就不叫汽车了,但如果各个零件处在一些特殊的位置,如轮子在下面,车框在外面,里面的所有零件也各就其位,就产生了一个新的总形。人也是这样,虽然分解后的每一个部分都不是“我”,但是,如果头在最上面,两侧是双手,胸部腹部在中间、最下面是双脚,就产生了一个身体的总形。这个形状应该是“我”,有人这样认为。下面破斥:
什么是所谓的总形呢?头有头的形状,手有手的形状,你说这些肢体的形状是“我”?还是所有器官组合起来的新总形是“我”呢?我们会否认头的形状是“我”,而认为所有器官组成的一个共同总形状是“我”。那么,什么是所谓的“共同总形状”呢?除了头、手、脚……的形状以外,还存在一个共同总形状吗?还是头的形状+手的形状+脚的形状+……叫做“共同总形状”?这样观察后发现,除了每个器官的形状外,再没有别的总形状了。比如说,汽车的车轮是圆的,它组装前是圆的,组装后也是圆的。所有的零件以前是什么样子,组装后还是什么样子,这上面没有产生任何新的东西。所以,从这个总形状上也找不出汽车或“我”。
这个逻辑推论很有意思,我总有这个感觉,如果让这位上师参加今天的辩论大赛,估计不会有对手的。这里的推理理解起来很巧妙:汽车各零件组装成一个汽车,这个整体也不是“我”,因为每一个单独的零件不是“我”,组装起来后,也没产生什么新的东西,所以也必然不会另外产生一个新的“我”。这种推理办法,只有最聪明的人,才会想得出来吧?
第七个因,是抉择它们的组合体(综合体)不是“我”。
月称菩萨对此驳斥说,如果组合体是“我”,那就把车上的所有零件都拆下来堆积在一起,这个是不是“车”呢?当然不是,只是一大堆零件、一大堆铁,而不叫“汽车”!同样,我们人的或精神在分解后,也仅是一堆肉或者骨骼,就不叫人了。
我们静下来开始修“人无我”的时候,不是依照禅宗所讲的什么都不执着,我们还没有达到这个境界,而是要通过语言最后到达“不可言”的境界,要通过思维,最后到达“不可思”的境界。如果刚刚开始修行,就抱着“不执着”这句话不放,那就不要修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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