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概明白这个意思,说到:“小胡选择了下山,而不是上山,因为他的路很多,他很年轻,想回头也有机会。”
“对啊,你看这些学佛的。我们来的人些人,我这几天观察,得出了一些结论。我把我们这群人,分为四个部分。”
这倒有意思,属于社会调查范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了解了身边的人,就大约了解了自己。小胡不用,他通过了解小戴的眼睛,就看清了自己。
“第一种人,是有点钱有点闲的,给自己的生活找到意义。我打听到,在我们这个队伍里,比如电力的通讯的大企业的中层,他们没有多少事业追求,但他们有钱有闲,为了给自己生命赋予某种意义,到佛门来碰运气,赶热闹,你说,有没有?”
我承认,这种人占比还较多,从穿着打扮及态度行为,都可以看得出来。他们追求佛门的东西,与追求艺术的态度差不多,就是个业余爱好。按兴趣出发,没有兴趣,就换方向。
“第二种人,是有病的有灾的,给自己的人生找条出路。这种人是最迷信的。他们要得多,他们自认为拥有少。他们总愿意相信有某个神秘力量帮他们走出难关。他们认为自己无路可走,学佛有临死抱佛脚的求拯救心态,这种人虽然最迷信,但是最虔诚。”
当然虔诚了,因为自以为无路可走嘛。把一切不幸归结为命运,要改变命运,只能求助于神。这种人,以年纪大的为主体。
“第三种人,是来碰运气的。他们什么都信,其实什么都不信。这种人有神就拜,有法就听。今天搞搞禅,明天问问道,后天,说不定还研究起星座,总之,机会主义,是他们的特征。”
这种人最多了。严格来说,宗教信仰是死信,绝对地迷信。什么都信,就等于什么都没信。这种碰运气的最大害处在于,找不到因果关系。比如明天中了彩票,如果昨天拜了菩萨,他就会以为是菩萨显灵。假如昨天拜了祖先,他会认为是祖先保佑。
这就像是那跳舞的鸽子,以为跳舞是得到食物的原因。其实,那只不过是个巧合,投食是人为安排的,与它跳舞不跳舞,没关系。
把一个个体的特殊事件普遍化,并且冠之以宗教信仰的名义,是违背基本逻辑原则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