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经典的桥断,万老师估计是不太懂的。但,任何话题,他都要有参与感,这个人明显不服,以攻为守,抢占话题高地。他高声问到:“有超能力,就一定是好事吗?”
我与小胡知道,他要转移话题了。且听他怎么说,我们暂时装扮好学生。
他语调变得平缓,作出睿智高手的样子说到:“据我所知,有几种超能力,是病态后的表现,让人痛苦不堪。”
有知识点,有意思,我们这下真当好学生了,仔细听他说明。
“在漫画世界,没钱的普通人想要成为超级英雄,官方似乎只给了一条路:变异。像是彼得帕克中了蜘蛛毒,美队注射了血清。但你可能想象不到的是,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也有出现,一些冷门的奇葩疾病在带给患者痛苦的同时,往往也会附赠一些意想不到的能力。”
他这明显是接续上一个话题的尾巴,我们都知道,他要说的主要内容,不是这个,他肯定要转折的。
果然,他话锋一转。“有一种疾病也叫做超忆症。顾名思义,患者拥有恐怖记忆力,对于每天的见闻、阅读过的书籍、当日的穿着打扮、路过车辆的型号颜色等等细节,在多年后依然记忆的十分清晰。美国一个叫皮瑞斯的人能够记得从八零年以来的所有往事。而澳大利亚女作家夏洛克,甚至在读过一遍哈利波特后,就能做到全文背诵,简直就是人肉备忘录。”
“虽然这的确称得上是一种天赋,但其实超忆症并不能为生活带来多大便利,因为这并不代表患者可以完美记忆所有事。事实上差别在于你告知患者今天午餐的内容,而他之后很有可能会忘记你说过什么,但却对你衣服的颜色、鞋带的系法记忆的尤为清晰。”
听到这里,我在想,当年我读高中时,就幻想过自己有这种能力。如果有这种能力,读文科的人,不当学霸,不入清华,简直是浪费了。后来才知道,自己无法选择的记忆,其实是非常痛苦的。更何况,不会遗忘,无法培养专注的力量,更是学习效率的大敌。
其实健康的记忆能力不仅在于保留重要的东西,还要有能力忘记一些不必要存储的信息,也就说大脑需要具备筛选功能:想记忆什么,不想记忆什么。而这类患者往往不仅失去了记忆的自主选择权,甚至还不具备遗忘功能。这样的情况就会导致患者很容易迷失在自己海量琐碎的回忆中,甚至一旦回忆到悲伤的场景就会情绪崩溃,无法专注的面对眼前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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