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学生的好奇心与好胜心,问我们敢不敢,这明显是一种情感上的挑逗,与激将法相似,我们年轻人,自然就答应了。
“前面小胡已经敏锐地说到:艺术的第一个特点,是距离感。我们知道,艺术的价值在于对人类感情的触动强弱。这是简单的评判标准,但在创造艺术时,如何把对情感触动最大化,就得在距离感中下功夫。问题来了:如何把握这个距离感呢?”
我当时想的是,离得太远听不见,离得太近吵人,就可以算是一个答案了。但这个范围太宽泛,没有操作意义。
“其实,仅从声音的艺术来讲,就可以得出结论。我们世间上所有发出摩擦的东西,都有可能产生声音,但许多声音,其实我们是听不到的。比如说超声波或者次声波,比如地球转动发出的低频音,虽然如此巨大,但我们却无法感受。”
这个是生理学的基础知识,我跟小胡都知道的常识。人的耳朵,听力范围是很有限的,音乐对于人类,听不到的声音,肯定不能称为音乐。早在人类思想史的第一个爆发阶段,以老子为例,“大音稀声”都已经成为智者的常识了。当然,我不知道,在老子所谓的得道高人耳中,是否真的听到了某种超越生理范围的大音。
如果有,那至少算是一种特异功能吧。当然,老子提出这个大音概念,是很值得怀疑的。他是仅凭思想想象出来的呢?还是用思维推导出来的?甚至,他本人就听到过这种大音?完全不可考。他也说过大象无形的话,疑问同样如此。
万老师的答案就精确得多:“声音不仅要被人感受到,还要对思想和情绪有所打扰,这种声音才是有意义的。没能够触发主观能动反应的声音,没意义,这是一个边界,我叫它低线。还有一个高线,这种让主观起反应的声音,必须能够调动一个确定的持续的情绪,如果杂乱了,情绪不确定,特点来鲜明,也不能叫艺术。”
综合起来,就是能够调动一处特点鲜明的主观活动,并产生持续情绪的声音,叫音乐。当然,按这个分类,引人恐惧的声音,也可以成为音乐的一部分。
“前面我们说,让人舒服的声音是音乐,但让人不舒服的声音,只要能够引起人们基本的情绪反应,也算是音乐。”
小胡问到:“你所说的基本情绪,是不是指恐惧与希望两种?”
“对了。人的本能有两种,生存与快乐。人作为动物,如果没有生存的本能,早就灭绝了。与生存相对应的情绪,就是恐惧。人作为社会性动物,是追求快乐的,有生理与社会的基础,所以,艺术也有愉悦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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