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过死者身上的伤口,他的致命伤在心脏部位,被尖锐的凶器一刀毙命。而案发现场,我手上的匕首只是一把水果刀,血只染红了刀尖3公分左右,也就是说,出现在我手上的这把匕首不具备凶器的特征,这把水果刀太软了,根本插不进心脏。”
“但是这也并不能消除你的作案嫌疑。”文良虽然赞同他的说法,可这并不能证明他与本案无关,谁也不能排除凶手杀人使用了两种不同凶器的可能性。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根据死者的瞳孔散瞳程度和尸体僵硬程度,他的死亡时间最少也有24小时以上了,24个小时之前,也就是昨天的上午,我还在中北市。我乘坐的航班是西方航空1566号,中北国际机场飞西北的那次航班。航空公司有我乘坐的航班记录,我是中午才到的西北机场。下飞机之后我去附近的中行ATM机取了钱,无人取款机的摄像头可以证明。取完钱以后我打车来的长湖,路程一个多小时,出租车司机也可以给我作证,车牌号是西A36Q83。也就是说,我到长湖区的时间是在下午2点钟左右,就算我到了地方之后就第一时间杀了死者,那也不过短短的16个小时而已。所以,我并不具备作案时间。”
法医的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文宇就已经断言了尸体的死亡时间,这一点让文良略有感叹,他吩咐记
录员把他的话全都记录了下来,并第一时间安排人去调查航班信息和ATM取款记录,以及文宇所说的那个车牌号的出租车司机了,临走前还对文宇说道:“你说的这些事情,我们会调查的,但调查出结果之前,你还是得呆在这。”
“你们最好速度快点,我还有自己的事情做。对了,给我根烟。”
文良在原地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打量着他。
“怎么?就算我真的是杀人犯,给根烟都不行吗?”
“当然可以。”
文良将烟和打火机给了他,只见文宇将香烟放在手上,用打火机均匀的熏烤着烟管,直到烟管略略发黑才将烟点燃,而后将打火机还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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