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王华入宫见驾,他对天子的第一句话便是:“陛下,言足国用,必先富民,而富民所需,无非有二,其一,乃是发掘金银为民所用,其二,便是务农,粮食出产越多,则百姓富足。历来商贾,都被人称作是‘游民冗食’之流,天下人都认为,他们不仅不事生产,生活还过于奢靡,可是臣以为不然。欲物之不屈,则莫若省征发以厚农而资商,欲民而不困,则莫若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老臣以为,与其绝禁商贾,倒莫若于保护商贾,同时,引导商贾为朝廷所用,臣今蒙陛下不弃,托付首辅之位,今愿改征商税,订立商法,以富天下。”
这话的本质在于两个,前者是征税,后者是定法。
其实朝廷几乎没有什么专门针对商贾的赋税,可即便如此,商人依然有税。
问题在哪里呢?
商贾们需要过州过县,甚至是带着货物抵达渡口,或者是穿越关卡,都是需要交税的,而且这些税还不少,可是这些税,朝廷得到了好处了吗?
没有。
至今没有。
所得的税,实在是太少太少了,这一方面,是地方的税赋,另一方面,是因为层层的克扣,一百匹绢布,最后能进入国库的,可能连十匹都无。
所以,所谓的订立商税,并不是重新开征税赋,而在于取消所有税赋,而后由朝廷统一开征。
说的再白一些,就是用所谓的地方税,改为国税,不再经过层层官吏之手,而这法则一出,于商贾和朝廷都有着很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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