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有一点好,就是懂得规矩,最看重的就是上下尊卑,于是众人看向叶春秋,叶春秋方才咳嗽一声,将自己案上的筷子拾起。
呼……叶春秋动了筷子,大家也就不客气了,连忙大快朵颐。
王守仁坐在副案,见这些读书人狼吞虎咽的样子,不禁莞尔微笑,这些人出生贫苦,所以遇到美味佳肴,吃相难看一些也是在所难免。
其实王守仁的胃口也很大,毕竟有在贵州龙场玩泥巴的经历,什么食物都能下咽,他心里在想,自己若是吃得多了,是否不雅,结果一抬眸,只是转眼之间,叶春秋案上的一只羊蹄子已就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骨头一块,桌上的鸡骨更是堆积成了小山。
王守仁身躯一震,这妹婿饿死鬼投胎吗?
王守仁这才意识到,在这军中,是没什么吃相可讲的,他也不是迂腐的读书人,卷开袖子,便也拿出拼命的架势来。
一顿饭下来,吃得畅快淋漓。
叶春秋看着自己案上的许多骨肉,脸微微有些烫红,不过他很快适应,便长身而起,朝书吏撇撇嘴。
书吏听罢,开始鸣金。
鸣金就是集结的意思,吃饱喝足的诸生纷纷集结在了校场上,叶春秋朝王守仁使了个眼色,操典,王守仁已经熟读了,效果好不好,他还不不知道,可是营中的细务是他负责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