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邓健气得要呕血,突然眼眶一红,挣扎着从担架上跌落下来:“陛下……不可再胡闹了啊,陛下乃九五之尊,万金之躯,怎可置身此等险地,陛下……”
“险地吗?朕看这里好得很。”朱厚照满不在乎地撇了撇嘴。
邓健气不打一处来,语气沉重地道:“如何不是险地?你看臣,还未进大同,就算是带着十几个护卫来,都被大批贼寇围了,他们劫了臣的盘缠和马,护卫们死伤过半,臣是惦念着陛下的安危,这才咬着牙逃脱了出来,等进了大同城,又遇到了贼人,臣与他们周旋,身上是伤上加伤,幸得有人搭救,才是留下一命,这不是险地,哪里是险地?”
朱厚照却是道:“那些大同的贼人,为首的人是不是一个蓄着红胡子,生得有些像是色目人。”
邓健身躯一愣,而后打起精神道:“正是。”
朱厚照不由心里感叹,看来,自己入城前所遇的贼人,也是这一伙了,当然,这种糗事,他是不会说出来的,朱厚照笑呵呵地道:“好啦,你看,朕不是有叶爱卿伴驾吗?莫担心了,有叶爱卿在,朕安全得很。”
邓健又是气得龇牙咧嘴地道:“就是这个姓叶的怂恿陛下来这种危机四伏的地方,臣要与他割袍断义,真想不到他竟是这样的人,他竟敢……竟敢……”
朱厚照冷起了脸,怒视着邓健道:“不准你这样说他,这个姓叶的是朕的兄弟,他少朕两岁,朕是他的兄长,你敢说他是怎样的人?”
邓健有点发懵,一时气急攻心,竟是半响不知该说什么好。
朱厚照又冷冷地继续道:“邓爱卿,你种痘没有?”
邓健一头雾水,露出了一副迷茫不懂的样子,他其实比朱厚照还早入城,因为他是骑着快马带着随扈冲来的,谁晓得刚刚入城,就遇到了乱民,却被那些乱民关押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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