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书屋 > 恐怖·灵异 > 灵异鬼怪 > > 第四章自杀谁买单 (1 / 4)
        这是李安第一次看到一个女人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虽然是事后,但是李安的心里还是很不舒服,于老三表示,当警察的,总是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让人反感的,让人无奈的,让人难受的,比比皆是,但是既然当上了这条路,就要一直走下去。

        李安看着手机里面的照片,照片上一个很可爱的女孩,但是这个女孩就这么死了,花季么?不,女孩的骨龄检测出来了,甚至照片都找到了,女孩的年龄在二十八岁,还叫女孩么?或者叫少妇也差不多吧,不过既然没结婚,称呼女孩也是可以的。

        苏明玲,一个很简单的女孩,为什么警局的电脑上能够找到,因为这个女孩犯过事,当初似乎是因为贪污了工厂里面的一些钱,最后被抓走,关押了一段时间,等出来之后,就没什么讯息了。

        不过听一些拘留所的人说,确实见过这个姑娘,扫黄的时候看到过这个女孩,不过也顶多是教训一下,训斥一顿,就给放走了。

        于老三道:“案子不用看了,那个指纹没有出现在女孩身上,在屋子里面没有找到别的指纹,估计是一个外来人员,打开门,看到了这一切,随后就逃跑了,这些都是很常见的东西。”

        李安点头,期间的变数比较多,可能是小偷,可能是打扫人员,也可能是很多别的人,但是有意思的就是没有报案,没有报案说道就比较的多了,可能是害怕,也可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当然,无论哪种可能,这个人的心理素质都不错。

        案子的结果已经出来了,哪怕李安自己不愿意相信,但是这个案子就是所谓的自杀,也不存在任何的他杀的可能。

        方小茜询问着于老三道:“这个案子可以报道么?”

        于老三道:“报道?自杀么?你如果愿意就报道呀,顺路做做宣传,呼吁一下社会上的人,多给一些犯过错的人机会,现在有色眼镜实在是太多了。”

        方小茜表示赞同,但是尸体照片没有拍摄出来,而是选择了女孩笑的最开心的一张照片来。

        方小茜回到了报社,写下来了文章,报社的老板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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