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人家,在想想我当初怎么那么傻答应了那个笨蛋的告白。”
“果然,是别人家的男朋友。”
在前面五个黑衣人开路,后面五个黑衣人跟随的情况下,故事的主角出来了。
这人正是莫凡。莫凡一边走一边朗诵:“
浮世三千,吾爱有三。
日,月与卿。
日为朝,月为暮。
卿为朝朝暮暮。”
朗诵是抑扬顿挫,咬字清晰。活生生一位深情浪子的形象。
一首小诗朗诵完了,莫凡也走的钢琴旁边。开始了他的钢琴表演。
钢琴是莫凡高中是学的,当时文化课成绩实在太差,就走艺术生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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