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说法我知道,必须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而且,必须限制对《刑法》的使用,一旦放开限制,《刑法》就有可能变成伤害无辜者的武器,是这样吧?”
“没错,就是这样。”
“但这样的事情真的让人气愤啊,你不觉得吗?在这种时候,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就不能将xx的手脚放开呢?那些该死的人,让他们去死不就万事大吉了,何必局限在这样的狭隘中呢?”
“因为法律要回应普通民众的朴素情感的同时,还需要超越一般民众的偏见。”
“学弟,这句话非常棒。”
“这句话不是我自己说的,是我从一位刑法学教授那里听来的。”
“哪位教授啊?叫什么名字?”
“他姓罗,叫罗x。”
“嗯,被和谐了吗?”
“还真是被和谐了!和谐大神,这东西真的有必要和谐吗?我只是说了下人家的名字而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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